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
发布时间:2017-07-25 23:58:53
申报条件:

1、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前;

2、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审查合格;

3、已确定施工、监理单位,有关技术人员符合要求;

4、已具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相关责任主体和管理技术人员信息应已输入“温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信息库。

申报材料:

一、建筑工程办理质监手续:

1、《温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一份(需原件);

2、地质勘察报告和经审图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原件(可提供电子文档) ;

3、《温州市房屋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温州市房屋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书》各1份;

4、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

5、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划(需原件);

6、五方主体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需提供相关批文。

 

二、市政公用工程办理质监手续:

1、《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2、《温州市房屋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温州市房屋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书》各1份;

4、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

5、经备案的施工、监理合同;

6、施工、监理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7、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8、五方主体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9、其他需要的文件资料(水文、地质勘察报告、相关会议纪要、对工程施工有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等)。

 

三、园林绿化工程办理质监手续:

1、经审批或备案的绿地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留原件);

2、扩初设计批文;

3、工程概(预)算(工程项目清单)(留原件);

4、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5、监理规划 (留原件);

6、监理、施工合同 (留原件);

7、施工中标通知(留原件)、中标人员押证单(复印件盖章);

8、施工设计图 (留蓝图并盖出图章);

9、施工组织设计(留原件、监理签字) ;

10、图纸会审纪要(留复印件);

11、质保体系审查表、质量监督申报表(一式四份,需填写完整并盖建设单位公盖);

12、五方主体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注:1、需提供的材料已经我委批复、或备案的,则可不用再提供。

  2、以上资料如是复印件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原件核对后返还。

承办程序:

市行政审批中心住建委窗口受理办理

表格下载:

监理单位现场质量管理技术人员登记表

建设单位现场质量管理技术人员登记表

施工单位现场质量管理技术人员登记表

温州市建设工程质监站建设工程项目申报表

上一条: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下一条: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