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权备案: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或安装前。
二、产权备案注销: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报废或产权单位变更
一、产权备案
1、《温州市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表》(一式二份);
2、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4、产品合格证、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
5、制造监督检验证明(2008年6月1日以后新购的设备须提供);
6、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购销合同、发票或相应凭证等。
二、产权备案注销
1、《温州市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注销表》(一式二份);
2、《温州市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证》原件。
注:以上资料如是复印件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原件核对后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