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已报建,已按规定实行招标投标。
2、建筑业企业必须具有承建该工程的资质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
3、施工现场各类人员已经组织落实,项目安全管理机构已组成;其中项目经理、项目安全员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与工程相适应,且持证上岗;现场施工人员已经公司安全教育,项目部和班组都有安全教育计划;
4、施工现场有健全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总包和分包、企业和项目部、项目部和班组已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6、有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
7、施工机具和安全防护设施已经落实,规模与工程相适应,并有维修保养制度;
8、有安全技术措施费计划;
9、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已完成,"五牌一图"已设置;
10、现场文明施工有计划,施工现场区域的围挡、临舍、食堂、厕所等已建成或已计划建设。
一、房建工程开工安全条件审查材料:
1、《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申报审查表》一式四份;
2、《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书》一式五份(需提供电子文档);
3、《农民工工伤保险单》;
4、《工程项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一式三份、《工程项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责任书》;
5、中标通知书及备案表、工程质量监督委托书;
6、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劳务分包合同、劳务企业资质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自行完成劳务作业的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提供参与施工作业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凭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7、项目班组成员名单及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名单;
8、现场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9、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制度;
10、总包与分包单位、企业与项目部、项目部和班组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或承包协议;
11、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含对原有建筑、地下管网等市政设施保护措施方案);
12、工程项目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3、建筑工程安全措施费的到位资料(支出计划、施工单位出具的预收安全措施费证明和银行出具的安全措施费专项资金账户进帐单);
14、本地企业持专职安全员认证卡原件、外地企业持省厅级以上颁发的专职安全员证书原件或工程中标岗位人员押证单(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以上,)。
15、白蚁防治合同。
以上资料(3)--(15)装订成册
二、市政园林工程开工安全条件审查材料:
1、《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申报审查表》
2、《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书》一式五份(电子文档)
3、《农民工工伤保险单》
4、中标通知书及备案表;
5、劳务分包合同、劳务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自行完成劳务作业的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提供参与施工作业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凭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6、项目班组成员名单及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名单;
7、现场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8、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制度;
9、总包与分包单位、企业与项目部、项目部和班组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或承包协议;
10、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含对原有建筑、地下管网等市政设施保护措施方案)、应急预案;
11、安全措施费的到位资料(支付计划、进帐单、发票);
12、本地企业持专职安全员认证卡原件、外地企业持省厅级以上颁发的专职安全员证书原件或工程中标岗位人员押证单(工程造价5000万以下为1人、5000万-1亿为2人、1亿以上需3人以上)。
以上资料(3)--(12)装订成册
注:1、需提供的材料已经我委批复、或备案的,则可不用再提供。
2、以上资料如是复印件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原件核对后返还。
1、市行政审批中心住建委窗口受理;
2、市审批处初审;
3、现场勘探;
4、住建委审批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