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次备案企业
1、《温州市建筑材料备案表》;
2、工商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含有相应产品的生产或加工)、相关的生产认(许)可证(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生产认可证或许可证的产品);
3、材料代理商申请备案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代理相关文件和代理单位营业执照;
4、产品执行标准(有国家标准的产品无须提供,无国家标准的产品均须提供其他标准);
5、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应用技术规程(规定),如备案产品要标注品牌的还需提供国家商标注册证书;
6、近期法定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型式检验报告(产品的检测合格证明为近1年之内),对国家规定需要进行节能或环境保护项目检测的产品,必须提供相关的检测项目检测报告。
二、增补产品、规格
原《备案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同首次申报企业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遗失补办
1、企业申请报告;
2、公共媒体上声明作废的证明材料(市级报纸)。
注:以上资料如是复印件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原件核对后返还。
温州市建筑节能材料备案表
授权委托书格式